小米招股书面临证监会84个反馈意见:涉及雷军获大额股权激励
来源:本站 时间:2018/9/18 23:01:08 次数:
崔玉贤/文
6月14日下午证监会更新了小米CDR招股书,相比6月8日的招股书新增了CDR发行量、高层持股、手机毛利率等信息。晚间,证监会就公开了《小米集团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反馈了84个问题意见,要求小米根据反馈意见在30日内对招股书进行修改,并以楷体加粗标明。
这84个反馈意见涉及公司部分经营资质问题、同业竞争、公司治理问题、雷军持有的A股和B股情况、优先股的问题、生态链企业的股权与公司关系情况、MIUI专利费使用情况、金融业务的经营情况、以及线上线下直销分销、公司股权激励情况等等。
84个反馈意见 30天内回复修改
证监会在6月14日,小米提交了更新版CDR招股书后,发布了一篇长达30页、2万多字的反馈意见书,里面涉及了84个反馈问题,覆盖了从业务、模式、财务、股权等等问题。
比如对于网络游戏业务,证监会要求小米结合公司运行网络游戏业务所需资质、报告该业务对公司盈利能力的贡献,以及因为合规性的问题可能产生的盈利影响和风险。
证监会还指出,小米尚未获得部分互联网经营资质的合法合规性。要求小米补充披露尚未取得部分经营业务资质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文件确认,是否能够保持公司业务持续经营,是否有行政处罚风险或停业风险,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对于今年4月份,雷军获得了大额B类普通股股权激励。证监会要求,进一步说明并披露以上事项经过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制度及公司治理有关规定,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小米招股书显示,雷军向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因此,2018年4月,公司向雷军控制的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以1599美元的 对价发行63,959,619股B类普通股。该次股权激励确认98.27亿元股份支付费用。本次授予雷军的股权已经在上市前发出,不会在上市后稀释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权益。
对于小米的生态链企业,证监会也要求梳理其股权设置情况,与小米集团的关系。
另外,对小米的MIUI操作系统,要求小米补充披露是否要向安卓开发公司缴纳专利使用费,是否存在法律纠纷。如付费,将来是否存在授权使用费大幅提高以致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风险。
还有关于小米金融业务的经营情况、以及线上线下直销分销、公司股权激励情况等等。
首个CDR试点企业有望A+H股同步上市
进入到2018年,小米上市的传闻一直不断。以下是小米上市的时间节奏梳理。
6月14日,证监会更新小米CDR招股书,小米CDR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7%,CDR对应的基础股份占本次CDR和港股发行总规模的比例不低于50%;
6月11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披露了小米集团(以下简称小米)发行CDR(中国存托凭证)招股申请书,小米成为首家CDR试点企业;
6月7日小米已经向证监会提交了《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同日小米通过港交所上市聆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6月4日,路透社报道小米IPO计划通过CDR形式在内地发售30亿美元,占IPO募资总额30%,其余部分在香港发售;
5月31日,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间会见媒体时表示,小米上市将会很快发生,但若果中国预托证券(CDR)的规则如期出台,发行人亦有可能选择于本港及CDR同步上市,但香港早已有A+H股同步上市的上市制度,相信类似的制度亦容易操作;
5月4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宣布就《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备受市场关注的境外上市企业通过CDR实现境内上市的相关工作进入逐步落地阶段。同时传出小米将作为“同股不同权”的试点登陆港股,紧随其后发行CDR;
5月3日,小米先在香港提交了招股书,成为港交所力推“同股不同权”之后的首家申请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