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激励的员工直接持股模式优点和缺点是什么?

作者: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公司 来源:www.bosicheng.com 时间:2020/2/22 11:12:00 次数: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直接持股激励程度教强,时效教长。因为他们是拥有自主权的股权激励正式股东,真正成为了公司的所有者之一,他的努力可以很大程度上转变为自己的利益。但是劣势在于如果他不想继续干下去,甚至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闹翻,那么会变为对自己很不利的反对者,而且只要他不出售自己的股权,对他没有任何约束力,除非股权激励方案有任何事先约定。因此股权激励方案通常而言我们会建议制定制度,参与了激励但后来离职的人员应当将其股份以适当的价格退出。对于被激励的高管,如果想要在此有所长远发展,直接持股无疑是教为适当的。对于公司来说,直接持股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如果是非上市公司这一程序相对较为复杂。如果是有限公司的法律结构,股东的进出通常需要股东会决策程序,非常繁琐。

科学合理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对企业长远发展来说非常重要,可以明晰合伙人之间的权责利,科学体现各合伙人之间对企业的贡献、利益和权利;有助于维护公司和创业项目稳定;在未来融资时,股权要稀释,合理的公司股权架构设计,有助于确保创业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核心员工在公司高速发展阶段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早期做公司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需要把这部分股权预留出来,等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期权就能真正意义派上用场(通常建议初次分配完之后同比例稀释预留10%-25%)。

公司股权激励持股

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公司认为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设计四个原则,利益,感情第二。有老大原则,合伙人平等原则。控股权和控制权原则。这些原则都是原则性的原则。但是这些原则都不是死板性原则。一定要将这些原则灵活结合起来。比如,创业者要有控股权,股份一定要达到相对控股或者控股吗?这就需要把灵活性和原则性相结合。创业者在考虑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状况时,一定要做好合伙人的股权激励问题,=遵循股权激励的原则,并根据公司发展变化和合伙人的变动合理调整股权架构,保证企业的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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