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计公司期权激励方案

作者:博思诚股权激励律师 来源: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公司 时间:2018/10/8 23:30:28 次数:

如何设计公司期权激励方案?博思诚股权激励落地咨询公司认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计划分为员工直接持股和通过持股平台持股两种。员工直接持股:顾名思义即被激励对象以其本人名义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创业企业在初期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严格限制在50人以内,因此被激励对象人数不宜过多。期权激励方案被激励对象在公司层面直接持股,除了收取股息、享有公司分红之外,也同时可以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决策,一旦未来被激励对象与公司创始人就公司的发展产生根本分歧,股权激励律师将对创始人掌控公司构成最直接的威胁。除了创业元老、核心员工中的核心或者公司发展不可或缺、无可替代之人等极少数人员可通过直接持股模式之外,其他被激励对象应当通过持股平台或者创始人代持等方式间接持有激励股权。

定好退出机制,一份优秀股权计划的修养.股权激励计划的约束作用可以通过有效的退出机制来体现。导致员工股权激励调整或终止的因素很多,股权激励方案主要包括业绩因素、岗位因素和公司经营因素等。在业绩因素方面,员工业绩考核不达标,按照要求可能退出股权激励计划;在岗位因素方面,员工晋升、降职、离职、辞退等都会导致个人激励的调整或终止;在经营因素方面,如果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出现兼并、收购、重组等,都可能导致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经销商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属于长期激励的一种,是通过员工持股的方式最大化员工的主人翁感及组织承诺,是指通过让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而使其获得激励的一种长期绩效奖励计划。在实践中,员工持股计划往往是由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并 委托员工持股会或外部第三方公司管理运作。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票价格可以按照前20个交易日平均价格的90%授予员工,因此价格较高,且对员工的资金压力较大,对员工的激励性一般。

如何设计公司期权激励方案及落地实施?同时股权激励计划还分为虚拟股权模式,虚拟股权股东的权利和义务: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虚拟股权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赠股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和设立协议一样对股东具有约束作用,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虚拟股权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虚拟股权股东的权利义务比如股利请求权、表决权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对外义务同一般股东,理由是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但是虚拟股权股东如果所受股份为瑕疵股份,在一般情况下,股份的受让人也应对股份的出资义务承担责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有一部分为瑕疵股份,有一部分为正常股份,那么首先认定获赠股份为正常股份,在其不足的情况下,才认定为瑕疵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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