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实施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作者: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公司 来源:www.bosicheng.com 时间:2020/9/15 23:07:11 次数:

博思诚股权激励方案咨询机构公司认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在财务、税务、法务、程序上要求更加严格,但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虽然在法务、税务、财务上有要求,但是却不及上市企业的严格与规范性。法律认可性。基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细则,其中被国家认可股权激励的模式相对整个股权激励模式、股权分配方案而言较少,因此上市公司的法定激励模式要少于非上市公司的激励模式。如虚拟股权激励虽然适合上市公司也适合非上市公司,但在《管理办法》中没有体现。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现在国家只出台了一些不痛不痒的法律法规,对具体的操作及实施没有详细的规定,没有规定等于自己定规定,因此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更加有灵活性。《公司法》和章程都规定了,员工入股方案董事监事是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选取决定的。但并不是所有股东都可以直接参与管理。由于股东有更换董事会的选举权,要特别注意。比如本来公司是两个朋友一起做的,股权对半分,一人50%,分别任董事长和总经理。但是如果股权有分出去,报酬是由股东会定的,他们有更换董事监事或者报酬的权利。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绩效单位是公司预先设定某一个或数个合理的年度业绩指标(如平均每股收益增长、资产收益率等),并规定在一个较长的时间(绩效期)内,如果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激励对象经过努力后实现了股东预定的年度目标,那么绩效期满后,则根据该年度的净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激励基金进行奖励。这部分奖励往往不是直接发给激励对象的,而是转化成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在一定年限后,经过对激励对象的行为和业绩进行考核后可以获准兑现。如果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激励对象未能通过年度考核,出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或非正常离任,激励对象将受到没收风险抵押金的惩罚。在该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计划中,经理人员的收入取决于他预先获得的绩效单位的价值和数量。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采取“限制性期股”的方式,授予核心团队较大的期股额度,规定其绩效收入的一半(比如)必须用于支付购买期股借款(否则作废),且其已经实际拥有的股权必须在服务期达到若干年后方能转让兑现。使用“业绩股权”的方法,将核心团队短期收入中的一部分变成长期权益,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其短期行为。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股权稀释风险: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在以权益作为结算工具的情况下,不论是股权或是期权的授予,其结果必然使现股东的股权被稀释,现股东的控制权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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