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对象范围是哪些?

作者: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公司 来源:www.bosicheng.com 时间:2020/4/13 21:03:42 次数:

中小企业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时,可纳入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一般包括重要的技术骨干人员和管理核心人员两大类。重要的技术骨干人员是指对企业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而重要的管理核心人员一般是指主持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管理人员。 从这一角度而言,与其探讨哪些人可以纳入激励对象范围,还不如探讨哪些人不能纳入激励对象范围更有意义。 上市公司一般限定“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称为激励对象”、“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参照上市公司的做法,博思诚咨询建议,一般公司的激励对象可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研发负责人、销售负责人等)。

股权激励咨询机构认为企业在设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时,大多数的时候都在思考是否能够激励到员工,能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从而实现股权激励的目的。在考虑到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效果的同时,也应当注重约束机制的约定。的实施既要对激励对象有激励,又要对其业绩目标和行为有约束,权、责要对等。那么就需要系列配套制度的完善,既要设计工资奖金、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又要完善诸如资格认定制度、选聘制度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在内的培养、选拔、任用、考核和监督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股权激励的顺利实施。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企业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在公司的基础上,将公司的股东分为多个类型,创始人、合伙人、员工、投资人,资源股东等等。针对他们的权利进行整体性安排,以实现企业维护创始人控制权、凝聚合伙人团队、让员工分享公司财富、促进投资者进入等目标。相对于前两种股权架构来说,多元架构能充分考虑企业各类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以及各类主体对企业本身的贡献等多方因素,来指导股权的划分思路,因此在此种架构下划分股权能有利于公司整体的快速发展,而不是个别股东利益股权架构大化,同时也符合企业治理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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