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及落地实施

作者:博思诚股权激励律师团队 来源:本站 时间:2018/8/18 22:41:23 次数:

      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公司的期权激励方案设计有四点建议——1/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创始人发限制性股权限制性股权简单来讲,一它是股权,可以直接办理工商登记;第二期权激励方案设计它有权利限制,这种权利限制可以四年去兑现;而且中间离职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按照一个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这就叫限制性股权。期权方案设计限制性股权的限制就在于,分期兑现,公司可以回购。股权分配方案设计无论融资与否,上市与否,都需要套用限制性股权。比如说,创始合伙人早期只掏了三五万块,拿了20%的股份,干了不到半年,公司做到五千万或者一个亿,谁都不希望看到他仅靠一点贡献就拿走一大笔钱。所以我们建议大家拿限制性股权。

      股权激励落地咨询机构的股权分配方案设计认为公司的控制权所涉及到的条款有双股权(AB股)即同股不同权。在国外,股权分配方案设计普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是不一样的,后者是同股同权,但中国的《公司法》不一样:同股不同权,可以提前通过股权分配方案设计约定权和决策权。如果以后有融资的话,因为有大笔的资金或者多轮的融资,创始人股权会不断被稀释,权益自然就会被影响,所以可以在前期通过股权分配方案设计引入这个机制。委托权,也就是代为行使权,从而让权进行集中,弥补股权的不合理。

      股权激励咨询机构的股权分配方案设计认为还有股权代持和股份代持,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在合伙人比较多的情况下,人多嘴杂。为了谈判和融资的方便,投资人也不希望看到那么多人,所以会出现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合伙人代持股份的情况。

股权分配方案设计期权池(持股平台),为了避免股权的分散,员工入股方案设计设立一个持股平台,把激励对象的股权都放在这个平台,避免因员工多,而造成股权的分散和股东人数太多。员工持股方案对于预留的激励股权,可以由合伙人作为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或股东,进行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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