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作者:博思诚股权激励律师 来源:本站 时间:2020/2/22 11:09:16 次数: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实施“股权激励十定法”,定好对象,这是员工最关心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过程中,员工最为关心的三大问题就是:我和谁一起被激励了?激励的股票数量是多少?确定的价格是多少? 即:对象、数量、价格。

和薪酬一样,一般来说,激励对象有三大特点:

核心层是企业发展的中流砥柱,与企业同风险共命运;

骨干层是红花,是机会主义者,他们是股权激励的重点对象;

操作层是绿叶,可以选择性进行激励。

定好了股权激励的对象,股权激励就成功了一半。

定好价格,把握分寸感很重要:股权是否需要花钱购买,如果要花钱买需要多少钱?这都是被激励对象关心的问题。要花钱购买,股价定高了,员工认为你是大忽悠,股价定底了,员工还会认为没啥前景。所以股权激励律师把握分寸感很重要。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有相应的股票价格进行参照,而非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期权激励方案其行权价格的确定没有相应的股票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对企业的价值通过专业机构和人士评估,以确定企业每股的内在价值,并以此作为股权行权价与出售价格的基础。

一般来说,股票分为实股和虚拟股,实股、注册股是必须花钱购买的,而虚拟股是公司赠予的股权激励方案,不需要花钱购买。

定好数量,这往往是容易轻视的:数量包括股权激励的总量和个量。企业的股本、薪酬规划、留存的股权数量、其他福利待遇都是影响激励总量的关键因素.

一般来说,企业进行股权激励时,要保障原有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并根据薪酬水平及留存股票的最高额度确定股权激励总量。定量的问题,往往容易被管理者忽视,要知道定量和定价是一样重要的。

  • 版权所有©2019
  • 深圳市博思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