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计股权激励落地方案及回购机制

作者:博思诚股权激励落地实施专家 来源:本站 时间:2018/8/14 11:37:26 次数:

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顾问公司认为股权分配方案设计创始合伙人的得权期、退出机制、回购权,这三点是对股权的完整管理,对于股权的得权、退出和回购都得提前约定好,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股权激励落地方案设计得权期,非上市公司股权分配方案设计的得权期设置为4年,也就是非上市公司期权激励方案设计 约定了员工必须要在公司工作4年,才能拿到全部的股权,以此来吸引、留住和激励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当股东中途退出、转让或出售部分股份时,公司可以按照当时公司估值的X%折扣价、原始购股价的X倍溢价或参照公司净资产,回购该股东手中的股份。

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顾问公司认为股权分配方案设的退出机制,只进不出的结果,只会把路给堵死了。股权激励咨询机构认为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持续长期的服务于公司赚取的,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有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提前约定好退出机制的好处就是: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博思诚股权激励顾问公司认为股权分配方案设计有两种主要的股权分配计划:股权分配激励计划(SIPS)和工资扣存储存存款计划(SAYE)。这些可能是国内税收核准的方案,并且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可以合理避税,股权激励落地方案设计也可以把经济奖励和公司的长期繁荣发展联系在一起。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必须是相关部门核准的。公司借此可以增加“免费”、“合伙人”和“搭配”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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