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入股分红方案的持股模式有哪些?
来源:www.bosicheng.com 时间:2020/2/11 21:47:02 次数:
职工入股分红方案持股模式大致有三种:直接持有、创始人代持、持股平台。职工入股分红方案的直接持有就是工商登记合伙人各自持有的全部股权。创始人代持就是该部分股权不显名,挂在创始人名下。持股平台就是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创始人做为有限合伙的GP(一般合伙人),被激励对象作为LP(有限合伙人),基于有限合伙的特殊性,GP是法定的员工股权分配方案控制人。这种方式比较稳定,也是大多数创始企业做股权激励时采用的方式。在这里,公司的利益是指股东的利益。股东包括基金这样的财务投资人,但更重要的是每个公司的创始人团队,他们是公司主要的股东。因此,创始人也希望能够用恰当的方式对员工进行激励,来达到好的效果。股权激励及职工入股分红方案本身有许多种方案和选择,比如员工期权、限制性股票或者是境内公司更常用的员工持股平台的安排等。
企业在实施职工入股分红方案时,公司和激励对象的状态都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也就不能一劳永逸。首先,公司战略、策略目标的调整将对公司的组织结构、岗位价值权重、专能人员的薪酬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在不同阶段对职工入股分红方案的分配有不同的侧重;其次,激励对象可能随着不同时期适于不同性质的人群,或者者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因素的变化而带来股权激励的变更;后面,职工入股分红方案实施要根据实施的效果和发生的事件有变更设计。中小企业在实施职工入股分红方案时,一起定要注意设计哪些人可以参与职工入股分红方案的股权分配。因为合伙人是能各自独当一面,拥有研发、运营、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是一个有效整合、紧密联系、不可相互替代的团队,只有这些合伙人才可以参与股权的分配和职工入股分红方案。
企业在设计职工入股分红方案时,大多数的时候都在思考是否能够激励到员工,能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从而实现职工入股分红的目的。在考虑到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效果的同时,也应当注重约束机制的约定。职工入股分红方案的实施既要对激励对象有激励,又要对其业绩目标和行为有约束,权、责要对等。那么就需要系列配套制度的完善,既要设计工资奖金、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又要完善诸如资格认定制度、选聘制度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在内的培养、选拔、任用、考核和监督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股权激励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