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如何设计创始人公司控制权?

作者: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公司 来源:www.bosicheng.com 时间:2021/1/8 22:10:24 次数:

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创始人的公司控制权设计,创始人通常是一家公司的灵魂人物,从公司项目创意,到产品研发、资本筹措、市场拓展、商业模式打造,均需要创始人担纲擘画,并且要在艰苦砥砺的创业过程中提炼、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所以任何一个成功的企业必有一个这样的灵魂人物。反过来,没有这样的人物,就不可能有成功的企业。因此,资本市场对企业控制权问题十分重视,将其作为评价企业能否稳定发展的首要标志。基金投资决策、公司上市IPO审查,首先看实际控制人(通常也是创始人)的持股比例,并参考执行业务分工、市场资源掌控和领导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定其控制力。企业申请上市因实际控制力不突出在发审委卡壳的案例并不罕见。

博思诚股权激励方案咨询机构公司认为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有三种股权激励的模式。首先是资源+现金股权激励模式,一方给资源,一方给现金,这也是教简单的方式。第二种,给点干股,代持。或者是业绩期权的方式。第三种,分配股权。对于资源合伙人来说,由于资源无法明确或者是无法量化的,如果对方能接受现金,当然是做好的选择。第二步可以采用业绩期权,设置一定的业绩标准,如果将来他达到了这个标准,就有机会兑现或者行使期权。后面一种可以考虑注册股。但是上述案例中的专家医生,并没有打算从医院辞职,也就不会全身心的投入这个项目。

股权激励公司控制权

目前很多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通常采用虚拟股份激励模式、实际股份激励模式、虚实结合的股份激励模式,虚拟股份激励模式只有分红权(有的还带有净资产增值权),此类股权激励不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实质性变化。所以,次类股份也叫岗位股份(历的晋商企业也叫过身股)。如虚拟股权激励激励、股权激励期权模式等。实际股份激励模式,该类股权具有全部的以上4种权能,此类股权激励不仅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实质性变化,而且会直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所以,次类股份也叫实股(历的晋商企业也叫过银股)。如员工持股计划(ESOP)、管理层融资收购(MBO)模式等虚实结合的股份激励模式,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实施虚拟股权激励激励模式,到期时再按实股激励模式将相应虚拟股权激励转为应认购的实际股权激励。如管理者期股模式、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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