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合伙人方案如何分配?

作者: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公司 来源:www.bosicheng.com 时间:2020/10/22 23:53:48 次数:

博思诚股权激励方案咨询机构公司认为很多创业企业的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都是“时间的错位”:根据创业团队当下的贡献,去分配公司未来的利益。创业初期,不好评估各自贡献,创业团队的早期出资就成了评估团队贡献的核心指标。这导致有钱但缺乏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成了公司大股东,有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但资金不足的合伙人成了创业小伙伴。人力股要和创业团队四年全职的服务期限挂钩,分期成熟。对于创业团队出资合计不超过100万的,我们建议,资金股合计不超过20%

企业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简单来讲,一它是股权,可以直接办理工商登记;第二它有权利限制,这种权利限制可以四年去兑现;而且中间离职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按照一个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这就叫限制性股权。限制性股权的限制就在于,分期兑现,公司可以回购。无论融资与否,上市与否,都需要套用限制性股权。比如说,创始合伙人早期只掏了三五万块,拿了20%的股份,干了不到半年,公司做到五千万或者一个亿,谁都不希望看到他仅靠一点贡献就拿走一大笔钱。所以我们建议大家拿限制性股权。

股权激励合伙人方案

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公司认为确定合理的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式;完善企业股权激励的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其次,完善股权激励中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应紧跟国际发展趋势,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使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减少企业的激励成本,从而鼓励我国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构建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期权激励、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完整的股权激励制度框架体系,为股权激励的实施营造一个有法可依的运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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