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计股权激励落地方案及回购机制

作者:博思诚股权激励落地咨询公司 来源:本站 时间:2018/8/27 17:55:51 次数:

如何设计股权激励落地方案及回购机制?博思诚股权激励落地咨询公司认为员工持股计划中退出机制中回购的主体包括股东、公司以及外部投资人三种情形。其中以员工持股方案设计的股东回购最为常见且妥当。员工持股方案设计绩效考核与激励对象的股东资格。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绩效考核标准要与激励股权动态调整机制挂钩,并且有效执行,最为重要的就是量化、标准化,如何设计上市前股权激励方案及落地实施?在操作中企业应当委托人力资源专家专门设计针对公司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绩效考核标准。 员工持股回购股权的价格机制,回购股权的法定情形,《公司法》对于股权回购也规定了“五年不分红”、“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营业期限届满”三种法定情形,如何设计合伙人激励方案及落地实施?这些情形虽然也体现了立法者对于公司僵局、股东困境一定程度上的归类和总结,但仍然极为有限,且缺乏操作性。股权激励方案设计除了对法定的情形进行丰富和具体化,更应当对股东与公司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股权激励方案如何收购,收购价格如何确定,何时签订协议,如何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股权分配方案价款何时支付等均作出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约定。

博思诚股权激励落地咨询机构认为员工持股计划中激励对象成为股东后,就有了“双重身份”(股东和员工)。而之所以员工持股方案设计授予其股权是基于“员工”的身份,是因为其人力资源的价值。当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就表示其对公司而言失去了价值,也失去了激励的必要。但问题是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与终止并不意味着股东身份的丧失。为了避免两者脱节、影响激励效果,劳动关系与股东资格必须是严格共存的。如果股权分配方案设计 激励对象有违反公司纪律行为,则可视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可解除其劳动关系和股东资格:如何设计合伙人持股方案及落地实施?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一旦创始人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员工持股方案设计往往意味着经营管理思路和整套人员配置将发生颠覆性的调整,因此员工持股计划中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应针对这种情形约定激励计划的终止、变更条件。此时股权的收购价款约定往往以“授予价格+固定年利”确定,且股权分配方案设计通常约定激励对象的股权优先于创始核心股东的股权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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